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招考录用 >> 事业单位考试 >> 正文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关于2025年考核引进人才体检事项的公告
2026-01-26 11:23  市委党校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四川省眉山市2025年引进人才公告》要求,根据成绩和排名情况,现将中共眉山市委党校2025年考核引进教研人员和教研部教师进入体检环节人员名单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及报到地点

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须于2026年1月28日(星期三)上午8:20前,凭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市委党校教学楼一楼大厅报到,集中前往医院。考生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或未完成规定体检项目的,均视为自动放弃。

二、体检对象

邱晓莹、蒋莹、党栋伟、冉珏瑶、杨文甫、魏士博、彭祎婷

三、体检标准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文件执行,具有行业特殊标准的结合行业标准执行。公告发布后至本次公招实施体检时,如国家出台体检新规定,按照新规定执行。

四、复检及递补

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提出复检要求,逾期不再受理。复检只进行一次,只复检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复检在不低于原体检医院等级的其他综合性医院进行。

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由市委党校根据考生综合考核情况研究是否递补人员。

本公告及其未尽事宜由中共眉山市委党校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28—38197091。


附件:体检须知



                      中共眉山市委党校

                         2026年1月26日







附件

体检须知

1.携带移动电话、电子手表等通讯设备的体检考生,须在体检签到前关闭电源并交予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于体检完成并签退后返还。

2.体检考生须听从体检工作人员的指引,不得擅自离队,不得向工作人员透露本人、关系人姓名及工作单位等信息。

3.严禁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考生在体检过程中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给予其5年内不得报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处理。

4.体检表须受检者本人填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的内容,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能遗漏。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后果自负。

5.体检前一天应注意休息,勿熬夜、勿饮酒,避免剧烈运动。

6.体检当天需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

7.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等放射项目检查。

8.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聘用,后果自负。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