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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眉山市彭山区职业高级中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2024-11-22 11:21  市发展改革委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眉山市彭山区发展改革局:

你局转报的眉山市彭山区职业高级中学申请核定住宿费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照《四川省定价目录》(2021年版)和教育收费管理有关政策,经成本信息公开、成本核算、实地调研、集体审议等程序,现将学校住宿费收费标准批复如下。

一、收费标准

学校原住宿楼经提升改造后,新、旧住宿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800元/生/年。

收费标准为收费上限,按学年(期)收取。学生中途退(转)学,应根据实际教学时间、费用发生比例等情况退还学生一定费用。

住宿费实行“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原则。

二、收费监管

学校应坚持非盈利原则,据实结算,并及时公布收支情况。

学校应按收费公示政策,通过公示栏、学校网站、APP、招生政策等向社会公开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各地发展改革、教育、市场监管等部门,应按职责加强收费政策宣传,回应社会关切;加强教育管理,规范教育行为;加强政策监督,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三、执行时间

上述收费标准从2024年秋季开学起执行。




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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