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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交通运输局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受理公示
2025-09-03 11:51  市交通运输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32条规定,我局对对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提交的客运班线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申请进行了审查。经审查,申请事项属于本机构职责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从2025年9月4日至2025年9月10日。如对该线路重新许可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附联系方式)告知我局。

收件人:眉山市交通运输局行政审批科

地  址:眉山市东坡区裴城路1089号眉山发展大厦B座办公区302室

邮  编:620020

电话及传真:028-38073130



眉山市交通运输局 

2025年9月3日  


客运线路许可受理汇总表

序号

申请单位

申请线路

中途停靠地

客运站点

申请类型

拟投入车辆数及要求

拟投入车辆情况

备注

1

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洪雅至成都

无

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

6辆 (中级及以上)

现有3辆

拟购3辆


2

四川眉山金马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洪雅至宜宾

无

经营期限届满重新许可

1辆 (中级及以上)

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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