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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菜花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发布机构:原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发布时间:2018-02-28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机关的名称和日期

7

川食药监眉罚字〔2018〕002号

四川菜花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四川菜花香食品有限公司

 

王跃

当事人生产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处以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

自动履行,2018年2月12日

眉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8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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