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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发布机构:原市质监局 发布时间:2018-02-27

眉市质监办函〔2018〕24号

眉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办公室

关于调整案件审理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市局机关各科室,稽查支队、园区分局:

经市局党组研究,决定对市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如下:

主任委员:王绪

副主任委员:袁勤

委员:徐岚、张强、陈昊、王红林、雷勇、尹东、李璐。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办公室主任由徐岚兼任。

特此通知。

 

 

眉山市质监局办公室

2018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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