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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5-02-14 15:50  市公安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附表(见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附表1、部门收支总表

附表1-1、部门收入总表

附表1-2、部门支出总表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6、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处理交通事故;组织、指导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机动车辆(含农用运输车)安全检验、驾驶员考试考核及其牌证发放和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等工作;指导全市公安交警部门参与城市建设、道路交通和安全设施的规划;负责交警支队机关及交警直属大队经费装备的管理和全市公安交警部门的科技工作指导;负责全市交通警察队伍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严格车驾管源头管理,抓好重点车辆管控。

2.强化路面管控,推进交通秩序治理。

3.加强事故预防研判,加大隐患排查力度,坚决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

4.加强舆论宣传引导,增强广大交通参与者交通安全意识、法治意识和文明意识。

5.抓好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设备运行与维护管理。

6.开展主城区道路交通综合治理与缓堵保畅工作。

7.深入推进公安交警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8.加强执法装备配备。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无二级预算单位,截止2024年9月末,支队在职人员356人,其中:行政人员170人、事业人员10人、编外长聘人员176人。退休人员73人。共计429人。

三、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要求,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2025年收支总预算66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88万元,项目支出486.00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1672.68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收入预算为6629.88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88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支出预算66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43.88万元,项目支出486.00万元。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6629.8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1672.68万元,主要为基本支出和上年结转项目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88万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5469.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4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7.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46.14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6629.88万元,比2024年减少了589.68万元,主要为人员经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公共安全支出5469.53万元,占82.5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6.44万元,占9.15%;卫生健康支出207.77万元,占3.13%;住房保障支出346.14万元,占5.22%。

具体情况为:

1.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行政运行(项)2025年预算数为4983.53万元,主要用于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5年预算数为108.00万元,主要用于后勤物业管理专项支出。

3.公共安全支出(类)公安(款)执法办案(项)2025年预算数为378.00万元,主要用于道路交通信号设施与监控卡口设施等网络通信线路租用费、车管业务成本、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费等项目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400.51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200.26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5年预算数为5.68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失业保险费和工伤保险费支出。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5年预算数为207.77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5年预算数为346.14万元,主要用于由单位按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6143.8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5061.8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工伤保险、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交通补贴等。公用经费108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商品和服务支出1047.0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等资本性支出35.00万元。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0.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29.00万元。2025年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三公”经费与2024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43辆,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用于43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直属大队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等执法执勤工作。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130.00

0

129.00

0

129.00

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5年,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082.00万元,比2024年预算减少94.65万元,减少8.04%,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2025年政府采购预算587.95万元,其中:办公设备购置11.80万元、复印纸5.00万元、车辆加油服务95.00万元、车辆保险服务20.00万元、车辆维修服务25.00万元、食堂食材配送124.44万元,保安、保洁服务44.98万元,食堂外包服务28.67万元,体检服务42.00万元,公共设施管理服务116.38万元,基础电信服务64.91万元、房屋租赁服务9.77万元等。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共有公务用车车辆43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5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2025年部门整体绩效目标如下表所示。




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单位:万元

部门名称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6,629.88

6,629.88

0.00

年度总体目标

以“防事故、保畅通、护安全”为总目标,坚持城市交通和农村交管两手抓两手硬,大力推进科技强警,大力实施改革创新,确保实现“不发生重大交通事故、不发生长时间大面积拥堵,不发生涉警违法违纪案事件”。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

超限超载治理,联合治超,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重点客运货运源头管理等

后勤与装备保障

营区营房设施、办公设备与家具、执法勤务装备等后勤保障与管理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

中心城区红绿灯信号设施、监控卡口、电子警察、隔离护栏、指示标牌等交通安全设施的日常巡检与维修维护;道路标线更新、补划、新增;交通信号等设施系统的智能升级改造、系统平台升级扩容等。

驾驶人和机动车管理

开展各类车辆和驾驶人注册、教育学习、审验等日常管理工作,强化驾驶人考试管理,强化对全市县级车管所的指导管理;完成各类管理用书表、机动车号牌、证照资料、办公运行等保障工作。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

与各报社、电视台、广播电台、互联网站等媒体合作,开设专门的交通安全宣传专栏;组织各项交通宣传活动,设置和维护各类宣传标语栏等建设;组织各级宣传骨干培训,开展宣传阵地建设等。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

开展动态交通秩序通报引导、交通违法处理、危化品运输管理、智能交通管理系统运行维护、交通指挥控制与信号设施设备建设管理,组织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执行警卫开道特殊勤务等。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与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隐患排查,分析研判,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事故检验鉴定等。

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建设

落实公安部、公安厅关于公安工作“基础信息化,警务实战化,执法规范化,队伍正规化”的工作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公安交警部门信息化、实战化、规范化、正规化建设,创新社会管理,提高公共服务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安交警各项软硬件与设施的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升级扩容项目执行落实。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年度非税征收任务

≥

2049

万元

10

年度供养人数

≥

430

人

10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与执行总偏差度

≤

10

%

10

时效指标

年度任务完成时限

≤

1

年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重大交通事故起数

≤

0

起

10

社会效益指标

长时间大面积交通拥堵次数

≤

1

次

10

可持续发展指标

交通管理措施效能持续发挥

定性

优良中差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主要业务运行成本增幅

≤

10

%

10

















2.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如下表所示。

部门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5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132-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部门)


1,568.00










132001-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道路交通信号设施、监控卡口设施等网络通信线路租用费

60.30

网络信号畅通,设施设备运行稳定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故障维修响应时限

≤

3

时

2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运转

定性

好

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接入率

≥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故障率

≤

5

%

20

反向指标

道路交通安全宣传费

20.00

宣传工作经常,形式多样,效果明显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报道篇数

≥

24

篇(部)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报道切合工作重点

≥

24

篇(部)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宣传工作适当超前重点工作

定性

好

项

1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单项支出持平或下降

≥

5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增强

定性

优

项

20

正向指标

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经费

10.00

国省干道、中心城区、农村道路交通秩序良好,全年不发生大面积和长时间拥堵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响应时间

≤

30

分钟

1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交通秩序

定性

优

项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出行安全感

定性

优

项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大面积长时间拥堵次数

≤

1

次

20

反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

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交通秩序

定性

优

项

10

正向指标

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经费

10.00

“超限超载”违法行为得到遏制,民众出行安全感增加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整治时限

定性

好

项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管控车辆入站检查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道路交通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下降

≥

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性

定性

优

项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出行安全感

定性

好

人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源头管控检查覆盖率

≥

95

%

20

正向指标

移动警务平台运行与维护费

11.82

移动警务平台及网络运行稳定,终端使用正常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备运行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稳定性

≥

98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民警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故障维修响应

≤

4

小时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网络联通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车管业务成本-经费补助

39.50

保障支队车管与驾管所、直属一大队车管分所、直属二大队车管分所等车管驾管业务部门正常开展业务,完成财政非税征收2049万元目标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评测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运转保障

定性

优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非税征收额

≥

2049

万元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限

≤

12

月

1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优化

定性

好


30

正向指标

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维修维护费-经费补助

216.38

各项交通安全设施与交通信号设施运行稳定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运行稳定

定性

好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功能正常运转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施设备完好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投诉率

定性

低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故障维修响应时限

≤

30

分钟

10

反向指标

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处理费-经费补助

10.00

不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平均响应时间

≤

30

分钟

10

反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安全感

定性

高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交通事故下降率(%)

≥

5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下降率

≥

5

%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较大事故起数

≤

0

起

20

反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108.00

办公楼和营区安全保卫、环境卫生维护较好水平,后勤保障有力,各项水电维修响应及时。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使用功能持续可用

定性

好

项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使用功能正常

≥

98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公秩序满意度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故障维修响应及时

≤

24

小时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设施设备完好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日常公用经费

1,082.00

提高预算编制质量,严格执行预算,保障单位日常运转。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三公”经费控制率[计算方法为:(“三公”经费实际支出数/预算安排数]×100%)

≤

100

%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预算编制准确率(计算方法为:∣(执行数-预算数)/预算数∣)

≤

5

%

30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运转保障率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科目调整次数

≤

5

次

20

反向指标






十一、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1.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眉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5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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