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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2024-02-04 11:34  市市场监管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目 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收支预算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七、“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十、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十一、名词解释

十二、 附表

附表 1 单位收支总表

附表 1-1 单位收入总表

附表 1-2 单位支出总表

附表 2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附表 2-1 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附表 3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 3-1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附表 3-2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附表 3-3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 4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

附表 4-1 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附表 5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附表 6 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 (2024年度)

一 、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简介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门,为正县级。加挂眉山市知识产权局、眉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牌子(分别简称市知识产权局、市食品安全办)。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全市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起草全市市场监督管理有关的政策、措施和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质量强市、食品安全、标准化和知识产权战略,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质量提升、食品安全等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2.负责全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市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以及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3.负责组织和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指导全市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整合和建设,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和督办大案要案、疑难案件、跨区域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4.负责监督管理全市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市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5.负责全市宏观质量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全市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贯彻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6.负责全市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负责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控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负责纤维质量监督工作。

7.负责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产品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8.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市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9.负责全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指导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风险监测、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

10.负责统一管理全市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量值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计量行为。

11.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标准化工作。依法承担地方标准立项、编号和发布等工作,协调指导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制定工作,依法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开展监督。

12.负责统一管理全市检验检测工作。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13.负责统一监督管理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4.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

15.负责全市知识产权战略、规划的制定,负责知识产权的保护,负责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

16.负责促进全市民营经济发展。负责全市民营经济发展工作的任务制定、调查研究、统筹协调、督促落实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维护。在市委组织部指导下,指导全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配合党委组织部门开展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的党建工作。

17.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政策规划和制度并监督实施。

18.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标准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准入制度。

19.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监督实施化妆品经营、使用卫生标准和技术规范。

20.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上市后风险管理。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的监测、评价和处置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

21.负责组织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监督检查。制定检查制度,依法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违法行为,监督实施问题产品召回和处置制度,依职责组织指导查处其他环节的违法行为。

22.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3.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4年重点工作

2024年,我局将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市场监管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工作开展。

(一)坚持人民至上,抓安全底线,促人民幸福。巩固提升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持续开展重点食品品质和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加强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推进市县(区)药品监管能力标准化,建立健全乡、村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积极督促特种设备生产、使用单位全面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运用“特安e”记录工作痕迹。持续开展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二)坚持自信自立,抓营商环境,促经济发展。推行许可到期预警服务,变被动受理为主动服务,消除企业证件到期管理的盲区。实施行政审批预约服务,提前介入,待完成筹建后一次性提交申请、一次性领照领证,提高审批效率。强化政策落实,用好民营经济综合服务平台,梳理归集新发布涉企政策,及时准确地推送至市场主体。

(三)坚持守正创新,抓平台建设,促成果转化。充分发挥四川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眉山中心和省市场监管技术创新中心作用,促进技术、资本、人才等资源要素高效配置和有机聚合,在“产、学、研、用”间搭建沟通桥梁和供需平台,切实将专利制度优势转化为创新发展强大动能,助力特色优势产业实现高科技水平自立自强。

(四)坚持问题导向,抓主题教育,促整体提升。继续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开展好主题教育系列专题研讨活动,将学习的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的强大力量。深入开展典型案例解剖式调研,总结提炼正面案例做法经验、启示,梳理分析反面案例的危害、原因,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主题教育的成果体现在整改落实和建章立制上。

(五)坚持系统观念,抓基础设施,促质量强市。积极做好质量发展创新突破“揭榜挂帅”工作,确保通过省局考核评价。推进第六届市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力争年内完成质量奖结果通报。抓好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建设工作,进一步提高我市强制检定覆盖率。组织开展检验检测机构质量提升行动。加强对低速电动车、家用燃气具、防爆电气等高风险强制性认证产品检查。

(六)坚持胸怀天下,抓双城同城,促区域一体。大力实施“成眉同城——成渝双城”同抓同建,深入推动川渝营商环境一体化提升行动,不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统一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标准,打造安全优化消费环境。搭建川渝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共同夯实质量基础。加快建设食品药品溯源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安全监管效能。

二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二级预算单位7个,其中行政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主要包括: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市计量检定测试所、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市纤维检验所。2023年末在职职工375人,其中:行政人员147人、参公人员28人、事业人员135人、控制数人员和临聘人员65人。离退休人员246人。

三 、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支总预算9845.1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收入预算为9845.1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56.03万元,上年结转89.12万元。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支出预算9845.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224.79万元,项目支出2620.36万元。

四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845.15万元,比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收入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45.15万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85.25万元,社保保障就业支出970.7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32.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56.89万元。

五 、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845.15万元,比 2023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4.47万元,主要原因是减少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985.25万元,占81.11%;社会保险和就业支出970.74万元,占9.86%;卫生和健康支出332.26万元 ,占3.37%;住房保障支出556.89万元,占5.66%。

具体情况为:

1.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为3454.9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分局正常运转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560万元,主要用于:市局机关及分局开展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纪检组工作经费、食药抽检、执法办案等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专门性市场监管工作的项目支出。如后勤物管、市场监督管理、执法办案、通讯网络、信息化建设、民营经济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机关服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9.62万,主要用于:后勤服务相关支出。

4.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主体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35.3万元,主要用于:下属单位辖区内从事食品生产、餐饮服务、药品、医疗器械零售、化妆品批发零售的经营主体监督管理等工作。

5.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市场秩序执法(项)2024年预算数为26.8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

6.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信息化建设(项)2024年预算数为34.38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单位信息网络建设和运转畅通。

7.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4年预算数1909.97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局下属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包括基本工资,绩效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8.一般公共服务(类)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款)其他市场

监督管理事务(项)2024年预算数为1930.35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测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纤维检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工作。

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24年预算数为1.3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补贴支出。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为640.5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项)2024年预算数317.01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11.9万元,主要用于: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后,部门按规定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206.3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及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2024年预算数为125.88万元,主要用于:部门下属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4年预算数为556.89万元,主要用于:部门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知识产权宏观管理(项)2024年预算数为19.45万元,主要用于:部门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知识产权事务(款)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项)2024年预算数4.41万元,主要用于:部门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六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7224.7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285.7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93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77万元,印刷费18.6万元,电费69万元,会议费10万元,邮电费84.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万元,租赁费2万元,差旅费66.5万元,水费8.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培训费10.8万元,维修(护)费13.8万元,委托业务费37.88万元,劳务费36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福利费194万元,工会经费79.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86.02万元,咨询费1万元。

七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3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5.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11万元。2024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部门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3年增加0.6万元,2024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持平。单位现有公务车辆36辆。2024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1万元,用于36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机关及下属单位市场监督管理、产品质量监督检验、计量检定测试、特种设备监督检验、纤维检验、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

国 (境)

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

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

行费

合计

136.7


111


111

25.7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64


48


48

16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9


6


6

3

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23.8


21


21

2.8

眉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10


9


9

1

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10


9


9

1

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9.4


9


9

0.4

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10.5


9


9

1.5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4年,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属机关2家行政单位以及5家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939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9万元,下降0.94%。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 、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采购预算支出金额502.1万元,其中:车辆维修保养、加油、保险合计101.5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2.85万元,专用设备购置337.7万元,采购服务60万元,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底,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公务用车车辆36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10套。2024年部门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安排购置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1套。

(三)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整体的绩效目标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预算年度:2024

预算(单位)名称:

181-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


总体资金情况(元)

预算支出总额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财政拨款

专户资金

单位资金

合计

财政拨款

专户资金

单位资金

9845.15

7224.79

7224.79



2620.36

2620.36



整体绩效目标

确保机关正常运行,各项工作正常开展。保障人员工资、津补贴政策发放,各类保险政策缴纳。保障离退休人员的相关补贴发放。购置所需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保障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机房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机房设备维更换,以保障办公网络畅通。查办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商标、广告、医疗器械、化妆品、产品质量、知识产权保护等市场监管领域案件。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回访工作;督促各区县局的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各项专项整治行动;召开全市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培训和全市系统行政执法工作会议。通过组织实施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业贿赂、商标侵权、违法广告、合同欺诈、垄断、不正当竞争等经济违法违规活动;依法查处办理各类市场经济违法违规案件;严格取缔无证无照经营活动,及时处理、审核、办结各类消费者和经营者投诉,调解处理经济纠纷;依法开展企业年报及“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依法开展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指标企业开展商标管理及保护工作;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眉山市地方标准;依法对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等进行监督管理;启动第六届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考核宣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运行。做好知识产权保护专项工作。完成中央和省级下达的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安全抽检任务以及工业产品抽检任务等。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年度主要任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

受理全市商标、专利、版权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及对投诉举报人的奖励;完成成德眉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编制发布眉山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派驻纪检组工作

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执法办案工作

对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各类专项行动打击违法犯罪行为,以提高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市场监督管理业务工作

开展各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提升全市市场监管能力。

办公设备购买

购置所需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

房屋构建与维修

对办公楼进行装修,以便能正常办公;对高低压配电柜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机关用电安全;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机房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机房设备维更换,以保障办公网络畅通。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电梯、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系统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炊事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开支等。

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

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部

门

整

体

绩

效

情

况

年度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绩效指标性质

绩效指标值

绩效度量单位

权重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立案查处各类行政违法案件

≥

10

起

20

完成市场监督管理各项工作

≥

20

项

20

质量指标


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完成率

≥

95

%

10

时效指标


项目所需时效

≤

1

年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全市市场监管能力和综合行政执法水平

定性

优良差

其他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满意度

≥

80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项目所需经费

≤

9969.15

万元

10

其他说明













2.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181001-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场监督管理业务经费

221.11

开展质检、食品、药械化安全监督检查和专项整治等工作。组织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保障消协工作正常运转。受理消费者及食药投诉、举报及处理,开展“315”活动。依法开展企业年报,推进系统内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开展“创文创卫”。开展全市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规范直销打击传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指导企业建立企业标准体系,组织制定眉山市地方标准,组织开展质量对标提升行动。聘请机关法律顾问,开展全系统行政执法案卷抽查评查。开展监督稽查执法工作。开展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和价格投诉举报处理。开展“扫黄打非”工作。开展专利侵权、专利纠纷的调查、取证、执行等。为专利侵权行政调处、专利纠纷行政调解提供专利数据检索,确权申请。加强广告市场监管监测。指标企业开展商标管理及保护工作。依法开展对涉及食品安全、医疗卫生等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身体健康相关的重点领域的计量监督管理。开展企业设立、变更、注销登记,药品经营许可,执业药师注册等本级行政审批事项。开展网络监测监管和行政执法。依法开展对全市认证与检验检测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开展第五届政府质量奖评审,质量考核宣传。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运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广告监测

≥

12000

条

5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市场监管能力水平

≥

8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食品安全等应急演练次数

≥

2

次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开展专项检查

=

3

次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特种设备、工业产品、食品、药械化等日常监督检查抽查合计次数

≥

620

家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控制预算内

≤

221.11

万元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制度发布地方标准

≥

7

项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培训人员覆盖率

=

100

%

5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人员培训成本

≤

400

元/人·次

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认证检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

≥

20

家

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组织召开市场监管系统业务工作培训会议

=

3

次

5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各项市场监管工作完成率

=

100

%

5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社会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80

%

10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

65.00

保障机关通信网络正常,无纸化会议系统运行顺畅,消费纠纷网上调解工作顺利开展。机房和信息系统的日常维护;机房设备维更换,以保障办公网络畅通。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成本

≤

65

万元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机关信息化系统日常巡检运维及设备维护

≥

100

次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任务完成时间

=

1

年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办公网络系统正常运行率

=

10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稳步推进市场监管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发展

定性

优良差

其他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满意度

≥

85

%

10

正向指标

房屋构建与维修

70.00

对办公楼附楼3.4楼进行装修,以便能正常办公;对高低压配电柜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机关用电安全;单位办公用户漏水防水处理及时;门窗、水路、电路、车库维修处理及时。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供舒适的办公环境

≥

95

%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项目支出成本

≤

70

万元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房屋运行状态

≥

95

%

15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15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楼维修维护

≥

1

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员工满意度

≥

95

%

10


办公设备购买

7.53

购置所需办公设备,保障日常工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使用率

≥

9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采购时间

=

1

年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完成率

≥

95

%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采购资金成本

≤

7.53

万元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员工使用满意度

≥

95

%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业务保障能力提升情况

=

100

%

20


知识产权保护专项

10.00

受理全市商标、专利、版权及其他有关知识产权重大违法行为的投诉举报、查处及对投诉举报人的奖励;完成成德眉知识产权共享平台建设,实现资源共享;编制发布眉山市十四五知识产权发展规划。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高价值专利数

≥

330

件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发布知识产权保护状况白皮书、开展知识产权集中宣传、开展知识产权五进活动、开展知识产权交流合作

≥

1

次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满意度

≥

85

%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知识产权项目支出成本

≤

10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知识产权对经济发展和高质量发展的促进作用

定性

优良差

其他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价格专利数完成率

=

100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

2

次

10


执法办案费经费补助

83.00

对食品、药品、保健品、化妆品、特种设备安全、知识产权、计量、标准化、认证认可等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开展“春雷行动”、“铁拳行动”等各类专项行动不少于10项,打击违法犯罪行为,移送司法机关案件不少于5起。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8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执法监督检查

≥

50

家

8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结案率

=

100

%

8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立案查处罚没款入库率

=

100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依法查处市场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积极促进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维护全市市场秩序

定性

优良差

其他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

10

项

8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违法行为立案查处

≥

15

起

8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项目成本

≤

180

万元

1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公众对市场监管行政执法满意度

≥

85

%

1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93.36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电梯、空调系统运行维护、消防安全系统维护、环境卫生绿化管理、传达保安秩序管理、炊事服务、劳务派遣人员开支等。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员工满意度

≥

95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物业管理面积

=

11114

平方米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成本

≤

93.36

万元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环境整洁度及安全保卫

≥

95

%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单位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

95

%

20


派驻纪检组工作专项经费

10.00

严肃党的纪律,强化监督检查,狠抓效能监察,加大查办违纪违规案件工作力度,保证纪检办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派驻机构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

100

%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严格控制项目资金使用

≤

10

万元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本年度派驻纪检组人数

=

2

人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

1

年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对群众服务满意度

≥

95

%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按照财经法要求合理合规使用资金

=

100

%

20


181002-眉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园区分局

高新所办公场所租赁费

5.00

保障高新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用房的租赁、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空调、卫生等正常运转,保障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服务园区。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率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打造舒适工作环境

定性

90

%

4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保障

定性

100

%

40


市场监管费

27.00

完成对市场主体的监管,产品的质量抽查,办好产品质量提升培训。做好化工企业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特种设备应急演练,保障园区不发生较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事故,实现我市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总目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发生特种设备重大事故损失

=

0

元/年

4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特种设备重大事故率

=

0

次

50

正向指标

市场监管网络租赁及运行维护费

20.00

保障行政办公、市场监督管理网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故障率

≤

10

%

3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系统验收合格率

≥

90

%

3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系统正常使用年限

≥

1

年

30


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费

26.85

完成市局下达执法办案案件数量,结案率达10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复议率

=

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结案率

=

100

%

4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4.62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日常维护,给排水,供电设备、空调设备、环境卫生等后勤服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打造舒适工作环境

定性

90

%

4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长期保障

定性

100

%

40


远程市场监管平台建设服务费

14.38

实现监管部门对重点企业特种设备的风险预警、风险辨识、风险评估、风险处置、风险分析等远程监管效果。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平台建设验收合格率

≥

100

%

6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有利于长期监管

定性

100

%

30


181006-眉山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市级监督抽查专项经费补助

50.00

持续跟踪抽检不合格食品生产企业及其产品,完成市级监督抽检任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严把质量安全关,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抽检工作完成率

≥

95

项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成间

=

1

年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2024年抽检任务

≥

20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社会和人民生活促进作用

≥

95

%

20

正向指标

检验检测经费补助

188.00

完成产品质量检验,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和品牌建设提供日常保障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检验报告周期缩短

≥

15

个工作日

2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项目所需资金

≤

188

万元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质量检验

≥

90

批次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检验检测收入

≤

300

万元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常规项参力参数覆盖,出具检验报告约3000份

≥

250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客户满意

≥

95

%

10

正向指标

国检中心经费补助

28.07

检验能力的提升,品牌建设,为新项目研发提供保障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抽检产品平均合格率

≥

90

批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高质量完成2024年各项泡研工作

≤

100

批次

2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检验报告

≥

300

份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检验时效

≥

15

个工作日

2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检验对象满意度

≥

90

%

10


酱腌菜分技术委员会运行经费补助

3.00

对已发布的酱腌菜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调研酱腌菜标准现状,完善标准体系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标准实施情况调研工作,完善体系

≥

95

项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已发布的酱腌菜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

≥

50

次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

90

项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对已发布的酱腌菜标准实施情况进行调查和分析,完善标准体系

≥

95

项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完善酱腌菜标准体系的满意度

≥

90

%

1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10.80

保障办公区安保、绿化、卫生、食堂经费等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维护单位园区面积

≥

1000

平方米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后勤保障

≥

95

%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1

年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办公区安保、绿化、卫生、食堂经费等正常运行

≥

95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


181007-眉山市计量检定测试所

计量检定检测专项经费

30.60

保障全市量值统一,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承担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依法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为企业提供高效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让企业和人民满意。

≥

98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可靠的检定检测数据。

≥

98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市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达到申报受检率100%。

≥

98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定检测任务

≥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规定企业送检的计量器具检定检测工作,及时出具科学、公正的检测数据。

≤

15

工作日

20

正向指标

计量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5.00

为满足检定规程对检定设备的要求,补充完善配套设备,为政府综合管理和行政执法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持,为社会提供高效、准确、公正的检定检测数据。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按预算购入配套设备一批。

=

1

批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通过完善计量设备,为企业提供更好的服务

=

100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通过完善配套计量设备,使受检企业对数据的公正、准确性,得到认可。

≥

98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为社会提供科学公正的检定检测数据。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4年12月31日前完成

≤

1

年

2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费

10.80

保障办公区安保、保洁、绿化、炊事的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维护国家财产和公共设施,保障办公区正常运转。

=

100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让员工满意保障后勤工作顺利开展。

≥

98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编在职18人,按人均6000元/年测算。

=

18

人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完成后勤物管工作进度支付费用。

≤

1

年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影响指标

保障办公区正常运转。

=

100

%

20

正向指标

计量检定检测工作经费补助

89.87

保障全市量值统一,负责研究和建立社会公用计量标准,进行量值传递,承担强制检定、仲裁检定、商品量、商品包装计量检验,依法为社会提供公正的检测数据。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为企业提供高效科学及时准确的检定检测服务

≥

98

%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质保量完成全年检定检测任务

≥

95

%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按规定对企业送检的计量进行检定

≤

15

工作日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全覆盖全市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工作,有效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行

≥

99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对全市计量器具的检定检测达到申报受检率100%。

≥

98

%

20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3.00

完成办公设备购置。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改善办公条件

定性

优良中低差

其他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购入办公设备验收合格率

=

100

%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公人员满意度

≥

90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在预算内的价格,购入办公设备

≥

1

批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2024年完成购置

≤

1

年

20


181008-眉山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所

办公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6.00

用于办公所需设备购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购买数量

≥

4

台套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单位工作持续开展

定性

优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设备质量

定性

优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工作人员满意度

≥

98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购买时间

≤

2024

年

20

反向指标

专用设备购置(经费补助)

297.20

用于购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用专用设备,以满足检验检测工作需要,提高服务水平。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采购验收标准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采购时间

≤

1

年

20

反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采购完成数

=

1

批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检验检测社会形象

≥

95

%

20

正向指标

专业技术人才引进(经费补助)

4.00

完成1名在编人员引进工作。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项目完成时间

≤

1

年

20

反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引进单位满意度

≥

98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引进人才符合各项引进要求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公开引进人才人数

=

1

人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填补空编,持续为检验检测工作服务

定性

良

其他

20

正向指标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经费(经费补助)

175.00

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有效运行,预防特种设备安全事故,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检验检测过程中排查安全隐患,为监察机构提供技术支撑。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检测完成率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验检测设备数量

≥

2.1

万台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客户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检验检测及证书报告出具

≥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检验检测收入

≥

1800

万元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生态效益指标

锅炉环保节能准入

=

100

%

1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完成此项目所需费用

≤

175

万元

10


信息化建设及运行维护(经费补助)

7.00

完成在用系统升级和维护工作,建立符合特种设备动态监管要求的检验数据交换系统。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有效地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升社会形象

≥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系统维护工作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2024年内完成

=

10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符合使用要求

≥

100

%

2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12.00

保障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单位后勤物管服务符合工作需要

≥

90

%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本年度完成保障

≤

1

年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园区面积

≥

1200

平方米

20


效益指标

可持续发展指标

保障本所后勤工作持续

≥

1

年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职工满意度

≥

90

%

10

正向指标

房屋购建与维修(经费补助)

12.00

保障单位办公用房正常使用,使单位各项工作正常开展。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使用率

=

100

%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保障单位人员正常办公需要

≥

100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1

年

2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对工作促进

=

100

%

2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依据办公面积和使用情况进行测算

≥

1500

平米

20


购买检验检测技术服务

752.00

通过购买技术服务,完成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工作,保障全市特种设备安全正常运行。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使用单位能安全使用经检验检测后的特种设备

≥

95

%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提供检验技术服务人数

≤

45

人/年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

≥

100

%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供服务满足检验检测工作要求

≥

100

%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创造一定经济效益

≥

68

%

2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开展技术服务工作成本

≤

752

万元

20


181009-眉山市纤维检验所

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

8.30

保障全市絮用纤维制品、纺织面料、学生服重点类产品的质量安全。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产品安全监测合格率

≥

90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检测校服等重点工业产品数量

≥

6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促进辖区重点工业产品质量提升

定性

优良差

其他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

1

年

20

正向指标

医疗非医疗公共纺织专项经费

5.80

保障辖区内医疗和非医疗公共纺织品质量安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公众认可度

≥

95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技术服务对象数量值

≥

100

家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效

≤

1

年

2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提高公共纺织品经营者质量意识

=

100

%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受惠群众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纤检工作经费经费补助

25.00

保障纤检所企业巡查、技术帮扶、业务指导、质量监管、实验室检验等工作正常运行。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辖区企业帮扶、指导覆盖度

≥

20

家

2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1

年

20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5

%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检测频率

≥

90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定性

优良差

其他

2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8.40

保障单位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后勤服务。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单位员工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快速解决突发问题

≤

24

小时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固定资产利用率

≥

98

%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有效保障单位后勤正常运转

≥

95

%

2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资金落实

=

100

%

20

正向指标

181014-眉山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

药品检验经费

3.00

用于开展药品检验、服务企业、培训人员等相关支出,保障全市人民用药安全。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培训人数

≥

10

人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

1500

元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市民用药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

5

批次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4

年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服务企业

≥

3

家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

≥

90

%

10


食品检验经费

79.40

用于食品检验相关的实验耗材、标准对照品、试剂试药、仪器校准等支出,保障全市人民饮食安全。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市民饮食安全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

730

元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

60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4

年

10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市民对食品安全满意度

≥

85

%

10


食品快检经费

17.55

保障全市机关食堂、农贸市场、学校食堂、重大会议、大型活动等食品快速检验。用于开展食品快检相关的实验耗材、标准对照品、试剂试药等支出。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

351

批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

85

%

10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4

年

10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持续提高


3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

500

元

10


食品药品委托检验项目经费补助

20.00

根据企业送检需求进行检验,出具检验报告。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3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

≥

8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批次

≥

80

批次

2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

2024

年

10

反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检验质量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0

正向指标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每批次成本

≤

2500

元

10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21.60

用于实验大楼安保、保洁、绿化、维修、炊事等单位服务运行类费用支出。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保障时间

=

2024

年

10


成本指标

经济成本指标

支出成本

≤

21.6

万元

10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以较低的成本保证正常运转

定性

支出控制


30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洁、保安、食堂人员工资

=

6

人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满意度指标

后勤服务满意度

≥

90

%

10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完成质量

≥

90

%

20


十一 、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 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 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局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 , 是 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 (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 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 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 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 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 辆购置支出 (含车辆购置税) 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 公务接待 (含外宾接待) 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 为保障行政单位 (包括参照公务员法 管理的事业单位) 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 包括办 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 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2024年市场监管局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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