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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单位预算编制说明
2023-02-15 16:16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目录: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2

二、收支预算说明..............................................3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4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4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6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6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7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8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8

十、名词解释....................................................13

十一、附表

附表1、单位收支总表........................................14

附表1-1、单位收入总表.....................................15

附表1-2、单位支出总表.....................................16

附表2、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17

附表2-1、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18

附表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19

附表3-1、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20

附表3-2、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21

附表3-3、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2

附表4、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表.............................23

附表4-1、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24

附表5、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25

附表6、单位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26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职能简介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为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下属二级单位。主要职能是为自然资源管理提供执法监察保障、宣传贯彻土地、矿产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受委托按权限对土地、矿产资源规划、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整理和权属变更等进行监督;开展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自然资源违法行为,依法查处土地、矿产方面的违法行为;协助调查土地、矿业权纠纷;依法对土地和矿产市场实施监督和检查;负责规划区域内各项建设的规划监督、巡查;负责对规划范围内违反规划的建设行为进行立案、调查、取证、送达和执行处罚决定;负责对临时建设工程使用期满的恢复和拆除;参与工程规划放线、验线和竣工验收;承办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交办的相关执法工作。


(二)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重点工作

(一)积极开展动态巡查。切实督促指导眉山天府新区、各县(区)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进一步强化属地责任,确保区域范围巡查全覆盖,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做到“早发现、早制止、严查处”。

(二)加强土地执法监管。坚持“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动态巡查,加强违法违规用地行为查处,以“零容忍”态度坚决遏制新增违法。

(三)强化违法举报线索核查。积极做好举报线索核查工作。进一步提高办件效率和质量,严格按照交办线索回复时限和回复要求,对核查处理结果按规定向实名举报群众反馈,做到办结率为100%。

(四)开展各类专项整治行动。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整治。按照部省工作要求,依法依规,分类施策,积极稳妥推进分类处置,坚决遏制新增违法。继续开展中心城区市局审批自建房项目安全排查专项整治工作,督导各县(区)继续开展好此项工作。

二、收支预算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住房保障支出、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支总预算945.69万元,比2022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11.62万元,主要原因是增加基本支出11.62万元。

(一)收入预算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收入预算为945.6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二)支出预算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支出预算94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58.69万元,项目支出87万元。

三、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为945.69万元,比2022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11.62万元,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安排,新增工资福利等刚性基本项目支出11.62万元。

收入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4.2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63.43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4.3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45.69万元,比2022年增加11.62万元,主要原因是保险类基数调整、人员晋升调资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支出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3.63万元,占10.96%;卫生健康支出44.27万元,占4.68%;住房保障支出63.43万元,占6.71%;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734.37万元,占77.65%。

具体情况为: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65.58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纳。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4.41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2023年预算数为3.64万元,主要用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项)2023年预算数为44.27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医保缴纳。

5.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事业运行(项)2023年预算数为647.3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运行开支。

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项)2023年预算数为87万元,主要用于: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

7.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2023年预算数为63.43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缴纳。

五、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说明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858.6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99.6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离休费、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公用经费159万元,主要包括:其他交通费用30万元,工会经费5万元, 物业管理费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水费5万元,公务接待费2万元,劳务费5万元,办公费40万元,委托业务费10万元,邮电费3万元,培训费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万元,会议费2万元,差旅费33万元,咨询费3万元。

六、“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2023年年初单位预算暂不编列因公出国(境)经费,执行中确需安排出国(境)任务和计划的,按照“一事一议”的方式报市政府批准后安排经费。

公务经费比2022年增加2万元,增加原因为2022年受疫情影响,取消原有公务接待。2023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执行接待考察调研、检查指导等公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比2022年减少2万元,原因为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减少。单位现有公务车辆1辆。2022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用于1辆公务用车燃油、过路(桥)、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支队重大案件查处、指导区县办案等工作开展。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当年财政拨款预算安排

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用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合计

5


3


3

2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5


3


3

2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的收入和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

2023年,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159万元,比2022年预算减少3万元,下降1.85%。主要原因是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压紧行政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情况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政府采购预算为3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安排。购买服务3万元,为车辆保险、养护及加油服务。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无100万以上专用设备购买计划。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底,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有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100万以上大型设备0套。2023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和价值100万元以上的大型设备。

(四)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1.详细描述单位整体的绩效目标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2023年度总体目标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年度主要任务为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切实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强执法队伍建设、保证日常办公正常运转、保证后勤物管所需。

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2023年度)


部门名称

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年

度

主

要

任

务

任务名称

主要内容

扎实开展自然资源执法工作

继续利用立案查处、公开通报等方式,严肃查处重大典型案件,发挥查办重大案件的教育震慑作用。协同开展土地类行政处罚非诉执行监督专项活动,加快推进“行刑衔接”。认真开展自然资源动态巡查工作,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

切实抓好各类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深入推进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以及挖田造湖造景等问题整治。持续巩固违建别墅清理整治、“大棚房”和重点区域违规挤占国家生态空间清理整治成效,坚决防止反弹。

加强执法队伍建设

指导区县加强执法队伍机构建设,进一步优化机构设置、厘清职能职责、强化队伍力量。并通过案卷交叉评查、现场办案等方式,进一步提升执法人员业务水平。

保证日常办公正常运转

保证日常办公所需的水,电,文件处理,办公用品购买,出差,公务用车等支出。

保证后勤物管所需

用于办公大楼日常的保洁,绿化,安保等后勤物管工作

年度部门整体支出预算

资金总额

财政拨款

其他资金

945.69

万元

945.69

万元

0.00万元

年度

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保护和管理的决策部署,加强自然资源执法监管,进一步提升自然资源管理水平。








年

度

绩

效

指

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包含数字及文字描述)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案件查处

≥30件

保障职工数量

≥50人

整治乱占耕地面积

≥2606亩

质量指标

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处置

=100%

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90%

案件查处重点任务完成率

≥90%

时效指标

绩效目标覆盖时间

=1年

成本指标

部门总体支出较2022年有所上涨,上涨率

≥1.2%

预计全年基本支出

≤945.69万元

效果指标

项目绩效完成率

≥95%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定性高中低

满意度

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事群众满意度

≥95%

职工满意度

≥95%


2. 详细描述单位所有项目的绩效目标

绩效目标是预算编制的前提和基础,按照“费随事定”的原则,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对纳入2023年的所有预算项目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从项目完成、项目效益、满意度等方面设置了绩效指标,综合反映项目预期完成的数量、成本、时效、质量,预期达到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以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预算项目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

项目名称

预算数

年度目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值

度量单位

权重

指标方向性


砂石资源联合执法

7.00

联合执法,委托第三方技术服务。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任务完成率

≥

90

%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处置

≥

95

%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委托第三方鉴定技术服务费

≥

20000

元/年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完成每年砂石资源联合执法

≥

5

件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任务规定时间内完成

=

1

年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超过百分之九十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交通费用支出

≥

50000

元/年

10

正向指标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

10.00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整治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占耕地面积

≥

2606

亩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召开专题会议和培训

≥

10000

元/年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年度内完成

=

1

年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农民合理的建房需求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交通费用支出

≥

10000

元/年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农民生活水平提高

≥

90

%

30

正向指标

动态巡查

20.00

动态巡查。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交通费用支出

≥

10000

元/年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减少违法问题

≥

90

%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及时发现违法问题并处置

=

10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每周巡查

≥

1

次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委托第三方开展相关技术服务

≥

10000

元/年

5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巡查设备购置

≥

10000

元/年

5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巡查次数

≥

48

次

1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案件查处

20.00

培训会议、案卷评查会议等,法规宣传,案件查处。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重点任务完成率

≥

90

%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费用控制

≥

200000

元/年

1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在实施方案规定时间内完成

=

1

年

10

正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工作人员业务能力,维护办事群众切身利益

≥

90

%

30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全系统执法工作培训会议、案卷评查会议等,法规宣传

≥

8

次

20

正向指标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办事群众满意度

≥

95

%

10

正向指标

后勤物业管理专项经费

30.00

保障正常办公运转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工作人员满意度

≥

95

%

15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时效指标

保障时长

=

1

年

15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成本指标

预计投资

≤

30

万元

15

反向指标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保障办事群众切身利益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保障人数

=

50

人

15

正向指标

产出指标

质量指标

保障正常办公运转

定性

优良中低差


15

正向指标


十、名词解释

对预算公开信息中涉及专项名词进行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纳入眉山市自然资源综合执法支队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五)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项目支队整体绩效目标表2023年度.doc】
【部门预算公开报表(2023支队.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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