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971045726/ssfj/2024-00056 | 发布机构 | 市司法局 | 公开日期 | 2024-11-29 |
| 文 号 | 公文种类 | ||||
| 成文日期 | 有效性 | 有效 | |||
眉山市司法局关于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自查情况的通报
各科室(中心、处):
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关于优化调整政府网站与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川府公开办函〔2023〕15号)要求,我局对2024年第四季度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开展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四季度,市司法局政府门户网站公布信息15条,累计54条,“眉山司法”微信公众号推送信息43条,累计187条。信息发布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实时更新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按要求及时转载发布重要政务信息,确保发布信息的时效性、真实性、准确性和安全性。对公众号平台上群众留言咨询的事项,第一时间办理回复。经自查,未发现涉及安全、泄密个人隐私等问题,未发现内容更新、互动回应不及时等问题,未出现重大错别字等问题。
二、下步工作
围绕“12.4”宪法日策划开展专题宣传,收集整理全年重点、亮点工作素材,做好岁末年初宣传报道,全面展示眉山司法行政工作成效。
眉山市司法局
2024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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