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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甘眉工业园区G-16-2、G-16-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变更论证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发布机构: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发布时间:2026-08-26

G-16-2地块位于甘眉工业园区新能源大道以西、康定大道以北。规划用地面积139.63亩,用地性质为M2(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1.0,绿地率<20%,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24米(厂房及装置设备除外)。

G-16-5地块位于甘眉工业园区光伏路东南、康定大道西北、锂电路以北。规划用地面积453.62亩,用地性质为M2(二类工业用地),容积率>0.8,绿地率<15%,建筑系数>40%,建筑限高<24米(厂房及装置设备除外)。

建设单位四川天华时代锂能有限公司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申请进行如下变更:

1.将G-16-2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一、主要规划指标”的“(一)用地性质:M2(二类工业用地);(三)绿地率:<20.0%”变更为“(一)用地性质:M3(三类工业用地);(三)绿地率:<15.0%”,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2.将G-16-5地块规划设计条件中“一、主要规划指标”的“(一)用地性质:M2(二类工业用地)”变更为“(一)用地性质:M3(三类工业用地)”,其他规划条件不变。

以上变更均不涉及国土空间详细规划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变更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6年8月26日至2026年9月3日,共7个工作日。

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建筑规划管理科实名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修文镇甘眉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邮编:620010。

意见受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咨询电话:028-38561216

电子邮箱:287041423@qq.com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6年8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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