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重大民生信息 >> 自然资源 >> 规划公示 >> 正文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征求《眉山高新区J-8-5地块调整论证报告》意见建议的公告
2025-05-15 17:18  市规划自然资源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J-8-5地块位于眉山高新区五里墩街以北、象耳秋岚里二期以南、金象赛瑞公司以西、金园东路以东。

为满足园区企业人才培育需求,服务全市新能源新材料产业的高质量发展,需增加教育科研相关设施,加强产教融合建设,拟将J-8-5地块由商业用地调整为科研用地,相应指标一并调整。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调整主要内容予以公告,征求公众意见。公告期为2025年5月16日至2025年6月14日,共30日。

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实名反映(须注明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如需申请听证,应在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公告期满,将根据公告情况依法按程序报批。

意见受理: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高新区分局。

邮寄地址:眉山市东坡区眉州大道东二段5号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邮编:620010。

电 话:13778873517

电子邮箱:182354337@qq.com



眉山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5月15日







【眉山高新区j-8-5地块调整论证对比图.zip】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