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法定主动公开内容 >> 预决算公开 >> 正文

2022年眉山市市本级 “三公”经费支出汇总情况
2023-09-27 11:44  市财政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经眉山市财政局汇总,2022年眉山市市本级部门,包括市级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县区法检两院)、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三公”经费支出2915.41万元,较已公开2022年度市本级 “三公”经费预算数增加114.41万元,主要原因为:按照四川省省以下地方法院检察院财物统一管理改革要求,我市六县(区)法院、检察院12家预算单位从2022年1月1日起纳入市级预算管理,六县(区)法院、检察院年初预算在县(区)公开,未包含在市本级年初公开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中,导致预决算公开范围不同。合并六县(区)法院、检察院“三公”经费预算数后,2022年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01.39万元。2022年市本级 “三公”经费执行情况为: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30万元;公务接待费158.4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94.7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75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经费944.3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12.64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438.74万元。


【关闭窗口】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