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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度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部门决算
2020-09-29 16:39  原市金融工作局 [字号:大 中 小] 打印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3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3

二、机构设置.................................. 7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8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8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8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9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9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2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九、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3

十、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3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23

第四部分 附表.................................. 32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主要职能。(职能参照省政府批准的三定方案)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二是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三是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地方金融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17、有关职责分工。

(1)各类投资基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市金融工作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2)与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二)2019年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新增贷款突破200亿元,增速全省第一。持续开展“金融进万企·春风行动”,编印《眉山市信贷产品手册》,开展融资对接活动14场次。推动出台《眉山市支持工业企业多渠道融资二十条措施》《关于破解民企融资瓶颈的实施细则》,签署《银税信息共享合作备忘录》。累计促成信贷资金投放453.11亿元,全年累计为企业降低融资成本5329.61万元。截至2019年末,存款余额2325.61亿元、同比增速11.03%、全省第6;贷款余额1257.4亿元、同比增速20.54%、全省第一;存贷款增速14.19%,首次完成市下目标任务。

二是直接融资突破100亿,德恩精工成功上市。全力推进78家企业完成规范化公司制改制。制定眉山市后备资源库管理办法,将幺麻子、王家渡、吉香居等10家拟上市企业作为重点培育对象,量身定制改制上市计划。成功助推德恩精工上市,实现创业板“零”突破。指导国有投融资平台转型发展,提升运用资本市场融资能力,全市发行债券50.1亿元,已批待发债券79.2亿元,包装储备债券82.5亿元,全年直接融资111.9亿元。

三是保费收入突破70亿,总量全省第七。切实发挥保险行业对精准扶贫的保障作用,深入推进农业产业扶贫“政融保”项目合作,2019年对我市东坡智慧农业实现投放4000万元,共开展中央政策性保险9类、地方特色农业保险13类,为全市农业生产提供风险保障26.42亿元。1-12月,保险收入74.77亿元,同比增长13.37%,保险深度和保险密度远高于成都平原经济圈中与我市GDP总量相当的遂宁、广安、自贡等市州。

四是金融风险防控有力,涉金融类信访“零到省”“零进京”。疏堵并举,将本地“爱上理财”“地鑫房产”等多例非法集资案件拍摄成警示教育宣传片,并在电视台与新媒体滚动播放。重拳出击整治网贷、套路贷等行业乱象,排查全市P2P网贷及关联机构18家。兑现举报奖励1起,新发非法集资案数量与金额实现“双降”,存案化解完成40%以上。打好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指导仁寿、洪雅两家较高风险法人银行制定“一行一策”风险化解方案,多措并举保护合法金融债权,全市涉金融案件执行到位3975万元。

   二、机构设置

市金融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单位1个,为市金融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487.57万元。与2018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12.49万元,下降18.75%。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


(图1: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图)(柱状图)

二、 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收入合计46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53万元,占79.3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占17.03%;其他收入17.18万元,占3.66%。

 

(图2:收入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三、 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本年支出合计458.1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45万元,占56.64%;项目支出198.65万元,占43.36%。

(图3:支出决算结构图)(饼状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0.39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29.67万元下降21.61%。主要变动原因是压缩开支。


(图4: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计变动情况)(柱状图)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7.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2.54%。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减少195.09万元,下降33.51%。主要变动原因:一是压缩开支,二是2019年便利融资行动项目由政府性基金预算保障。

(图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变动情况)(柱状图)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78.10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5.96万元,占80.9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5.26万元,占6.68%;卫生健康(类)支出9.81万元,占2.59%;资源勘探信息(类)等支出8.00万元,占2.12%;金融支出(类)17.86万,占4.72%;住房保障支出11.21万元,占2.96%。


(图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饼状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数为305.96万元,完成预算100%。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12.85万元,完成预算100%。

2.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支出决算为92.79万元,完成预算100%。

3. 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支出决算为200.32万元,完成预算100%。

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8.69万元,完成预算100%。

5.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6.57万元,完成预算100%。

6. 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支出决算为9.81万元,完成预算100%。

7.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100%。

8. 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支出决算为17.86万元,完成预算100%。

9. 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支出决算为11.21万元,完成预算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59.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55.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等。
  日常公用经费3.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公务接待费等。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0.29万元,完成预算5.8%,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关于厉行节约的要求,减少开展业务交流的接待开支,此外我单位2019年报废公车一辆,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购置费(与去年相比减少2.93万元),无因公出国、境开支(与去年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29万元,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29万元,与去年相比下降19.4%,主要用于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开支的交通费、住宿费、用餐费等。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28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共计支出0.29万元,具体内容包括:接待其他市州政府办公室和金融工作局来眉山调研交流,开支用餐费0.29万元。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80万元。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0万元。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万元,比2018年增加4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眉山市政府金融办公室是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采购支出总额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空调、打印机等办公设备。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眉山市金融工作局共有车辆0辆。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单位)在年初预算编制阶段,组织对便利融资行动项目工作经费、处非宣传工作经费、 处非要案大案督办协调经费工作经费、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工作经费、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5个项目(项目名称)开展了预算事前绩效评估,对5个项目编制了绩效目标,预算执行过程中,选取5个项目开展绩效监控,年终执行完毕后,对5个项目开展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自评。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从评价情况来看眉山市金融工作局符合年初绩效目标的设定,立足本职所在,顺应发展所需,响应民生所愿,坚持服务与监管并举,重点工作全面完成。

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本部门在2019年度部门决算中反映“处非宣传”“处非要案大案督办协调经费”“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等5个项目绩效目标实际完成情况。(1)处非宣传工作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促进了处非宣传常态化,百姓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发现的主要问题:老年群体的风险意识让需加强,非法集资手段日新月异,宣传形式和频率还需提高。

(2)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2019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0家。

(3)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会、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处非工作会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全面贯彻落实了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开展系列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大金融对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支持力度。开展保险、处非、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等。

(4)处非要案大案督办协调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6万元,执行数为6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加强了大案要案督办协调,推动了存案风险化解和处置。

(5)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综述。项目全年预算数7.2万元,执行数为7.2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通过项目实施,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表
(2019 年度)

项目名称

处非宣传工作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处非宣传常态化,百姓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处非宣传,切实提高了百姓的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处非宣传

百姓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防范非法集资深入人心

在眉山日报、眉山新闻网、微眉山、智慧眉山等媒体刊登防范非法集资警示文章10余篇,集中发送防范非法集资宣传短信20余万条,拍摄警示教育宣传片,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召开处非会议

研究会商问题,协调推动处非工作

全年召开3次联席会议,会商金融风险防范工作中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及时协调解决涉金融类风险。


项目名称

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育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2019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0家

2019年新增上市挂牌企业10家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数量指标

上市辅导培育

2次

2次

新三板挂牌辅导培育

2次

2次

四板挂牌辅导培育

2次

2次


时效指标

完成时间

2019年底

2019年底已完成


项目名称

全市投融资对接会、保险工作会、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处非工作会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市委四届十一次全会决策部署,开展系列投融资对接活动,加大金融对建设环成都经济圈开放发展示范市的支持力度。开展保险、处非、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等。

处非宣传常态化,百姓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融资对接

搭建以银行、保险、证券、小贷、担保、基金等各类金融机构共同参与的投融资对接大会,为各类融资主体逐一把脉问诊,建议合理融资方式,推荐有效融资方案,切实便利企业融资,全面服务市内实体经济。

连续举办“金融走进天眉山”、“金融进万企业”系列活动;召开全市企业挂牌上市工作推进会,开展重点企业上市培育专项行动;开展两类公司监管工作会2次、处非工作会3次


项目名称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7.2

执行数:

7.2

其中-财政拨款:

7.2

其中-财政拨款:

7.2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保障机关后勤工作正常运行

机关后勤各项工作顺利运行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后勤物管服务专项经费

维持机关正常运转,保障工作正常开展

机关各项工作正常运转,保障了日常各项工作的开展


项目名称

处非要案大案督办协调经费

预算单位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预算执行情况(万元)

预算数:

6

执行数: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中-财政拨款:

6

其它资金:

0

其它资金:

0

年度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目标

加强大案要案督办协调,推动存案风险化解和处置

处非宣传常态化,百姓风险意识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

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数量指标

案件审结率

25%

法审结、行政办结率37.83%,实现陈案积案明显减少

项目完成指标

质量指标

案件审理

辖内存量案件明显下降,扭转案件越积越多局面,坚决守住不发生涉金融大规模群体性事件的底线

没有因非法集资引发的集访、非访和到省进京上访

 

 

 

 

 

 

 

 

 

 

 

 

 

 

 

 

 

 

 

 

 

 

 

 

 

 

 

 

 

 

 

 

 

 

 

 

 

 

 

 

 

 

 

 

 

 

 

 

 

 

 

 

 

 

 

 

 

 

 

 

 

 

 

 

 

 

 

 

 

 

 

 

 

 

 

 

 

 

 

 

 

 

 

 

 

 

 

 

 

 

 

 

 

 

 

 

 

 

 

 

 

 

 

 

 

 

 

 

 

 

 

 

 

 

 

 

 

 

 

 

 

 

 

 

 

 

2.部门绩效评价结果。

本部门按要求对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情况开展自评,《眉山市金融工作局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附件1)。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3、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4、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指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事业运行(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后勤服务中心等附属事业单位。

7、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指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指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以及公务员补助医疗保险支出。

10、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类)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项):指反映用于资源勘探,为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服务支出。

11、金融支出(类)其他金融支出(款)其他金融支出(项): 指反映其他金融方面的支出。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反映住房改革后住房公积金支出。

13.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4.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5.“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6.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附件

附件1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

2019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单位)概况

(一)机构组成。

市金融工作局下属事业单位1个,为市金融服务中心。市金融工作局设置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地方金融稳定科、地方准金融机构监管科;市金融服务中心设置普惠金融服务科、地方资本市场服务科、银行业服务科、保险业服务科、准金融机构服务科。

(二)机构职能。

1、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拟订地方金融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市金融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成眉金融同城化发展战略规划并组织实施。

2、统筹、协调推进全市金融业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推动地方政府和金融机构合作。加强金融对外合作交流。

3、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地方金融业规范发展,组建、培育、壮大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引进市外、境外金融机构,促进地方金融机构合理布局和金融资源优化配置,负责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改革发展和业务指导工作。

4、统筹推进全市企业直接融资工作。负责全市企业上市改制、上市培育和上市协调工作。

5、统筹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全市地方金融要素市场建设,组织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

6、配合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驻眉机构做好金融监管相关工作,共享地方金融监管指标数据和金融业务发展情况,为中央金融管理部门、金融机构提供服务,协调解决地方金融业改革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7、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服务,参与全市投融资体制改革工作。推动地方金融统计体系建设。研究制定引导社会融资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研究拟订政府重大项目融资方案。

8、依据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和中央、省金融管理部门制定的规则,负责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区域性股权市场、典当行、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的监管。加强对开展信用互助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地方权益类交易场所、大宗商品类交易场所的风险监测与行为监管。

9、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负责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中介机构的行业管理和服务,促进金融中介服务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与金融业密切相关的中介服务机构发展的政策、规划并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加强对相关金融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和监督。

10、维护地方金融秩序。牵头会同有关部门防范、化解和处置地方金融风险。牵头处置非法集资,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打击其他非法金融活动,推进全市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与应急处置机制建设。

11、按照国有资产管理有关规定,配合市级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国有金融资本布局方案。

12、统筹对全市地方政府金融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推进市县(区)协同联动机制建设,参与、指导全市金融人才资源培育和队伍建设工作。推进全市金融知识宣传普及工作。

13、督促监管范围内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建立健全并执行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相关制度、规定、标准。组织开展本行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检查,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工作经验,督促整改安全隐患。

1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15、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在坚持金融管理主要是中央事权的前提下,按照中央统一规则、地方实施监管,谁审批、谁监管、谁担责的总体要求,加强对地方金融的监督管理,落实好服务实体经济、防控金融风险、深化金融改革三项任务。一是坚持以服务实体经济为宗旨。把服务实体经济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和水平,加强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金融服务。二是坚持以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为底线。以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风险防范为重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稳妥有序、守住底线,提高金融体系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地方金融安全高效稳健运行。三是坚持以深化金融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加快地方金融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建立健全市、县(区)两级地方金融监督管理体系,着力提高地方金融业竞争力和风险防范能力。

17、有关职责分工。

(1)各类投资基金。市发展改革委负责推动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行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促进私募股权基金发展的政策措施。市财政局负责地方国有金融资本管理工作,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及市级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财政性资金出资发起设立或参股设立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市金融工作局参与指导各类投资基金规范发展。

(2)与市市场监管局的职责分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拟订知识产权规范交易的政策。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监管知识产权交易场所。

二、部门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一)部门财政资金收入情况。

2019年收入总额为469.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72.5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0万元;其他收入17.18万元。

(二)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情况。

2019年财政拨款支出458.11万元。按支出性质分,其中:基本支出259.46万元,项目支出198.65万元。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55.68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94.43万元、对企业补助支出8万元。

三、部门整体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部门预算管理。

预算编制严格按照《预算法》相关规定,结合我单位实际情况,主要用于保障单位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以及眉山市金融工作局事业发展相关工作而编制。基本支出,是用于保障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项目支出,主要用于引进异地银行、保险机构工作开展,处非宣传工作及处非要案大案督办协调工作开展,企业上市、新三板、四板辅导培训工作开展,两类公司监督管理工作开展,组织银政企对接会、全市保险工作会议等。  

(二)结果应用情况。

结合2019年省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按职责分工,进行相关绩效指标的评分工作,并按要求,将绩效目标与绩效评价情况,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开。对在绩效评价中发现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不断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努力达到预期的目标。

四、评价结论及建议

(一)评价结论。

眉山市金融工作局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良好,无不良记录及违规违纪行为,预算支出和决算支出相符。

(二)存在问题。

内控制度、财务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改进建议。

科学合理编制预算,严格执行预算,规范账务处理,提高财务信息质量,完善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

第五部分 附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十、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四川省眉山市金融工作局(本级).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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